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17〕33号)精神与要求,在部属高校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、理工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行业协(学)会择优推荐的基础上,经通讯评议及专家组评议,认定612个项目为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18年1月23日至1月29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认定结果有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,写明联系电话,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。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,并为反映人保密。
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务请于2018年1月29日之前通过邮递、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高等教育司。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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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公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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